水中分娩于1803年首次在法国使用,当时是因为一位产妇感到周身乏力而走进装满热水的浴盆中想放松一下,结果宝宝很快就降生了。产妇们认为这是一种自然的生产方式,可以减少麻醉药的使用。水中适宜的温度使产妇感到镇静,肌肉放松,水的浮力可以抵消地心引力,有助于产妇使出力量。那么进行水中分娩有什么要求呢?
水温要求
室温应在26℃左右,水温37~38℃最适宜。过高温度则会引起母亲体内温度升高,胎儿的体温也会随之高达40℃,这对胎儿是危险的。另一方面,水温过高,必将导致胎儿代谢率和氧的需要量增加,胎儿心动过速;相反,水温过低,也将导致产妇和胎儿一系列不适症。
产妇要求
年龄应在20~30岁之间,适合自然分娩、身体健康的产妇。而对于身体过胖,特别是有心脏病、先兆性流产、前置胎盘、神经官能症、习惯性流产、性病、携带乙肝病毒、软产道炎症等疾病的产妇,则不适宜采取水中分娩。
对胎儿要求
胎儿体重不宜高于3500克,胎儿腹径与双顶径差值大于等于2.6厘米,脐带绕颈2周及以上,羊水过少、羊水Ⅱ度污染,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臀等不适合水中分娩。
温馨提示:以上是由淮南阳光妇产医院的妇产科医生针对水中分娩做出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它的疑问,可以咨询医院的在线医生,与医院的医生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与交流,能够给您更加合理的建议!